张炫,男,ok138cn太阳集团5292020级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在读学生,学号:20200805071。该生2022年11月11日-14日未做核酸且谎报核酸信息。
吴天佑,男,ok138cn太阳集团5292020级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在读学生,学号:20200805072。该生2022年11月11日-14日未做核酸且谎报核酸信息。
丁晓颖,女,ok138cn太阳集团5292020级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在读学生,学号:20200805016。该生2022年11月11日-13日未做核酸且谎报核酸信息。
以上3名同学违反疫情管控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,违纪情况严重,影响恶劣,依据《ok138cn太阳集团529学生违纪违规处理办法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之规定,经ok138cn太阳集团529学生办公室研究,决定给予张炫、吴天佑、丁晓颖3名同学院内 通报批评 处分,处分自下达之日生效,处分期为三个月。处分期内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,期满后按规定申请解除处分。
特此通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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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1月21日